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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23 06:25:40  浏览:1262次

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713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宇洋采公-2021007

2.项目名称: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206.16万元/

4.最高限价:206.16万元/年。

5.采购需求:外包劳务人员,包括固定长期工:28人(以最终实际劳务外包人数为准);临时工:14人(根据项目需求增补,以最终实际外包人数为准)。

6.服务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月度考核平均分达到80分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不超过贰次)。

7.结算方式:次月付款;经过采购单位当月考核后,出具《新环环卫劳务外包供应商月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计算对应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只接受全额发票,不接受差额发票),次月予以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623 20216291700时(北京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领购,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将填写完整并签章的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709689889@qq.com。书面报名资料开标时递交代理机构。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原件(见公告附件1,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2)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报名申请咨询电话:陈秋萍 15961258988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伍佰元整,拟投标单位汇款至中国工商银行常州营业厅账号6215581105011047505,刘燕茹,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713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71314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金城大厦9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6291700时(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万元。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开标时出示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或投标保函。

1、如投标单位采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原件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账号:630896494

咨询电话:15961258988

3、如投标单位采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投标人必须完成缴款和开具凭证的所有手续,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如投标单位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将投标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提交保函原件,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6.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勘查现场及答疑:

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在2021630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邮箱709689889@qq.com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网银或履约保函(如为履约保函,由国有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开具,不接受第三方担保)。

(四)其他说明

已经报名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够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不参与的情况说明资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邮箱709689889@qq.co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新环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江北路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金城大厦906室

联系方式:0519-85185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961258988

 


公告附件1

报名申请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法

联系人:

手机:

电子信箱: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单位确认

(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注:1、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填写本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

2、注意每栏必须填写完整,单位确认栏中印章必须清晰、完整,与单位全称一致。




【附件下载】